9月29日,山焦西山东曲矿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工作专班开展财务结算和资金支付领域的专项监督。
该矿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工作专班严格贯彻落实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建设工作要求,以“四不两直”方式深入该矿财务科、选煤厂财务科、多经公司财务部等单位,通过随机抽查、听取汇报、个别谈话、查阅财务凭证、调阅账册凭证等方式,重点对大额资金支付、票据审核、资料审核、财务报销等情况,以及大额工程款、材料款、设备款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。
工作专班在监督中要求,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建设工作要求,落实职能监督职责,严格落实9项监督举措,强化内部管控,规避廉洁风险点。